法律咨询

我是3月份来杭州担任设计师的工作,但是我并未与老板签订合同,刚到杭州老板给我的工资很低只有2000元,但是每个员工都要扣押金扣满3000元为止,7月份我的押金就押满了,直到8月份,老板给我涨工资涨到4000元,但是当月并未发到4000元,(我们这里是包食宿的,所以餐费和住宿费都有补贴,餐费一个月312元,住宿200元,我个人还有100元书本补助费)只发了2826元,老板说下个月一起补发给我,还让我全权负责明年的新款,但是老板说,如果弄出的款式有她不满意的,就要扣500元,我不知道这个是否合理,但只有答应,这个口头协议只存在我们两个人之间,其余人并不知情,9月底老板在我下班后来到工作室,其余员工也都下班,并未有一个员工在场,电话通知我说款式不满意,并把我炒掉,说会把欠我的工资和押金发给我,一般我们都是30号发工资,但是3天过去了,其余在职人员都已经得工资,唯独我的工资还没有,老板电话也不接,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问题是那500元扣除是否合理,第二老板是私人老板只要不要员工就会从中作很多小动作,扣押工资或者直接不发,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让讨回我应有的一切?

劳动纠纷
2011-10-06 20:27: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被公司辞退工资是离开时结算吗
3722
年终奖是和工资一起发吗
20591
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个体工商户管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解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