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11/17进的公司,第一次签的合同是07年11至08年11;第二次是签三年2008/11月-2011-11月,今年11月合同期马上到了,公司有不续签的意向,我宝宝是2011年3月出生的,合同期满时我宝还只有8个月,算是在哺乳期中,公司不景气大量裁人自己也不想做了,想问公司应该要赔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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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在哺乳期,劳动合同自动延展到哺乳期满后。哺乳期满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需要按照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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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获得赔偿金。
赔偿金=月工资×工作年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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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依法支付08年后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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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争取多项赔偿,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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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