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外贸业务员,被公司外派到泰国做销售,期间与公司老客户(此客户不是我自己开发,客户在我接手之前已经和公司有业务往来)达成采购合同,客户很快下达第一批采购订单并顺利收款发货,但此后原材料价格数次上涨,公司的价格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客户提出的最高价格与公司要求的最低价相差较大,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订单无法成交,但客户担心时间紧急,他们没有时间再去找其他供应商,在此情况下我表示可以给客户推荐另外一个供应商,并且是按照第一批的价格成交,客户表示同意。此供应商没有进出口权,最后是通过一家贸易公司来和客户签订合同,但为征得客户信心,我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所有这一切我所在的这家公司并不知情。 11年春节期间,客户催货时,误将与贸易公司签订的合同传到我所在的公司,引起公司怀疑,并认为此行为违反公司制度,应予以处罚,扣留在公司2年内的所有业务提成,并表示要诉诸法律。 请问:1.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认定? 2 我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