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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县里有工程,我们企业需要搬迁,已经放假三个多月了,只发给我们两个月的生活费交了两个月的保险,现在生活费保险都停了。原先说给我们一快补助的,叫买断工龄吧,还说把我们重新安排到总公司上班,可到现在什么都没有,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工龄买断说是按企业最高年度的平均工资乘以工龄,这样合理吗?给我们买断了,还会安置我们吗?会不会是骗我们呀?我们现在找工作不是 不找就这么吊着也不是。

其它综合
2011-09-28 06:58: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