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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三月后,在我生活的城市买了房,当时男方不在本市所有的合同都是男方的哥哥代办,婚后我曾给了男方十万元,买房时男方把钱汇给了他哥,由他哥的卡转到房产商账上,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子他哥是代理人,婚后不到一年男方在外地和他前妻同居逼我离婚,我去男方那里他让前妻打我,本人躲着不见我,到现在我都没见过男方,在我起诉后他们到物业办说法票丢失他们把房子偷转到了他哥名下了,他哥拿出了交款条说房款是他的,我手上有交款发票我们合同的复印件,男方给我说他有私生子的短信,那个女人和我吵架的录音,第一次在县城开庭都公正,过了四个月事情就向男方了,新婚姻发出台我也不懂,我没有办法,没有人帮我,我也不会上网是一个同事帮我,我才给您发信请您一定要帮我。先我谢谢大家! 请问我能要到房子吗?我能告他重婚罪吗?他要对我们的婚姻赔偿吗我怎么做才能得到公证的判决。我也请能看到此信息的正义朋友们帮帮我

民事相关
2011-09-30 10:58: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老公在和你打官司的时候将房屋过继到他哥名下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法院宣布他们之间的转让合同无效。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携带相关资料面谈。
  • 你说的情况较为复杂,如果需要,可以与本律师预约面谈。
  • 你说的问题确实有点复杂,不知道你手头是否有关于他和前妻同居的证据。婚姻存续期间他个人过户房产是无效的。
  • 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欢迎直接电话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解答,西安白律师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男方不构成重婚罪,但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具有严重过错,你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你是被告,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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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