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是再婚家庭,婚后有一女,我和过世的前妻也有一女。婚后她对我大女很不好,我们也合不来,只是为了小女儿一直在维持,经常吵架,打架,一直为宜点小事就拿离婚和带我女儿出走威胁我,然后再她这次这样过后我心情不好出去散心有了外遇,我什么都不要,而且债务都归我了只是让她给大女一套房子,她都不肯。在没有离婚以前就给她说过要给大的一套房她不愿意,这样我想起诉离婚,而且不再给她那么多东西,我可以为自己争取到些什么,因为我现在又有了外遇? 这样是不是就成了我的错了!要不是她那么对我我们也不会走到今天。她有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