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自2009年10月进入一公司在此工作中表现良好,由于公司换了经理就想把我辞退,2011年9月24号去上班就突然说辞退我。没有事前通知公司至今还托欠我三个月的工资没付请问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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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单位付双倍工资;2、解除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3、如果未交社保,可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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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拖欠的3个月工资和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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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拖欠的工资、支付4个月(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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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及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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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