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毕业后在**工作了3年零两个月,开始1年半单位没给签合同大约一年半后给签了个一年的劳动合同从08年开始单位给交了5险但是没交一金如今2011年9月20日单位没事先通知我,突然和我说我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想再和我续签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现在25岁,请问我应该申请领取失业金吗?我听说如果领了失业金,就必须到街道每月自己交保险了。如果再找到新的工作,新单位就无法给我交保险了。请问是这样吗?我现在到底该不该领失业金呢?另外单位单方面的要求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是否在最后结算时能得到一些补偿呢?还有个问题单位一直不给我交公积金这样合法吗?
-
您可向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失业可以申领失业金,但需单位配合.
失业期间可不缴纳社保.
-
单位不和你续签应支付补偿金,领失业金不影响再交保险。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