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韦少宇,于2011年3月25日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分公司贺州市钟山县凤翔镇石墨冲、大冲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工种为技术员。2011年7月8日下午15时许,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期间,本人被10KV的高压电击倒,立即昏迷过去,当自己苏醒过来,感觉双手掌心剧烈疼痛,并发现双手手掌心多处被烧伤,同时感觉上下肢均无知觉,在同事的帮助下才可坐起。同事帮我将鞋子脱掉后,发现右脚脚底被高压电击穿,严重烧伤,形成了一个3cm*5cm大的伤口。事后,本人被送往钟山县凤翔镇人民医院救治与治疗,被确诊为:高压电电击烧伤。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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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可以的,因为你这就是工伤,你要保留相关工作证明。
你可以先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你可以直接申请,这样对你申请赔偿是关键的!
具体你可以通过电话或到本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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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评定伤残等级,再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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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有问题,伤残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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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建议和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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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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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