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塑机厂该单位工商证件齐全,但是与员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入保险。我老公在该厂工作三年多了。在农历的八月初八的下午三点半左右受了重伤(右大腿骨粉碎性骨折。八月初九下午两点半多做的手术。)像这种情况出院后要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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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继续住院治疗,出院后可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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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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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