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一个合资单位,大股东是国有企业控制着财权,最近大股东换了领导,以公司不赚钱为理由冻结了公司的账户(账户有钱),不给公司员工发工资,已经拖欠了3个月,也不给公司所有支出报销,账户只能进不能出,在冻结账户的这几个月,公司做的几笔业务还有进账,公司主要领导提交了几次书面申请没有任何回复,一直拖着不给处理,而且公司现有的员工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交过什么保险,我们想通过法律来替员工追讨工资,追讨的工资额度除了应得的工资外,还能获取其他的补偿吗,比如保险、劳动合同等,最多能获取多少的补偿,成功的几率有多高?谢谢!
-
搜集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工作证,工资卡,考勤簿,签署的文件等,与单位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社保补缴,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