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父于我母亲结婚生活5年,继父于去年诊断患了癌症,因房照在银行抵押,无法办理公证,就在一律师处代书写了一份协议书,内容就是写明老人在重病期间都是我母亲花钱给看的病.并在老人百年之后,将房产留给我母亲,现在老人已经去世,他有一儿子,在老人重病期间没有看过一眼,也没照顾过一天.如今还要求我母亲将老人的遗产分给他一部分,我想请问两个问题:第一,在已经有协议的情况下,他是否还有权来分老人的遗产,该分给他多少?第二,我想问问这份协议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它的效力是全部还是部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