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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妻在民政协议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达成了协议,其中小孩由我抚养。离婚后,因双方都不按协议履行。现在我起诉要求小孩由我抚养,对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费,学费凭学校收据平均承担。法院认为我起诉抚养费纠纷主体不合,只能由小孩起诉,请问法院的说法正确吗,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1-09-22 09:34: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的,你要以小孩的名义起诉,委托律师给你写材料吧,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你好!法院说法正确。孩子为原告,你为监护人,起诉对方。如需帮助可以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以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 孩子是原告,你要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办理,法院说法不正确。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此事
  • 对的,你可以以监护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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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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