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父亲前几天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看中了一个套88平米的楼房,经过多次实地考察,觉得很满意,就签定了购房协议,并付了两万元的定金,一周后,我们去他们公司交首付款的时候,由财务人员告知我们,我父母都是国企职工,本身不能办理代款,要求有赤峰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作担保,否则不能代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没有符合条件的人作担保,可是找担保人的这种情况,当时卖房的销售人员并没有和我们讲,她当时只说,他们找的银行是全市利息最低,代款手续最简单的,等我们交完首付款,他们会帮我们准备代款所需材料,并没有讲像我父母这种情况不能代款的各种事宜,并说,如果不想购房了,我们的定金也不退还,我想咨询一下,他们算不算不欺骗消费者,我们能不能要回两万元的定金!敬等您好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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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证据证明的
2、对方应当无条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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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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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