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由于子宫肌瘤做了子宫切除术,术后一个月左右发现伤口流浓,找到医院,医院说是脂肪液化,处理伤口还要求我们付费。术后如果是处于站立状态下,小腹就鼓起很大,摸起来硬硬的,找到医院,医生说是正常的。到现在已经半年了,站起时小腹就会涨痛,换了两家医院检查,医生都说是叫“术后疝”,是手术后引起的后遗证。
请问:以上这种情况属于是医疗事故吗?作为病人的家属我们应该怎么样做?能提一些什么样合理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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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医院主张赔偿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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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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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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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进行医疗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属于医疗事故的,要求赔偿。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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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是手术造成或者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需结合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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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