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百善地区的车,在江西吉安拉货跑业务,在路上停车吃饭的时候,有一辆骑摩托车喝醉酒的人撞到上面了,当时那个人就倒到地上起不来了,我们的人就帮他叫了救护车,报了警,他们的人就来了把我们的人了打了一顿,当时110的人和交警队的人都在,光看着人被打也不阻止,最后被打骨折,当地的交警讲让我们讲是不小心碰到他,然后要保险公司赔钱,我们同意了,现在他们的人要问我们要5万块赔款,不给就把人打死,他还叫了黑社会,交警和110都讲管不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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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属于推卸责任,存在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一次公安机关投诉。同时,对方存在故意伤害,致轻伤或者重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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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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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们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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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属于推卸责任,存在行政不作为。可以向上一次公安机关投诉。
对方存在故意伤害,致轻伤或者重伤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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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随意妥协,要求交警秉公处理。至于你们被打应要求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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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