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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1、当事人已写好民事起诉状并签字或盖章,由诉讼代理人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来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案件手续,即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来,可以吗?2、若去法院申办立案手续,由诉讼代理人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已经签字或盖章的民事起诉状,可以吗?(诉讼代理人当然持有自己的身份证)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9-17 1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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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