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妹妹,给人当保姆时认识了一老头,他们就结婚了。现在女儿已经十几岁了。结婚前有一房子,房子的名字是她老公的,四十来平米,可是他以前的女儿们要争夺,她怕她的老公死后她和孩子一无所有,她现在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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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老头写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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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婚前财产,属于老人所有,老人去世后,会由你妹妹和老人的孩子们共同继承财产,平均分割;现在最好的办法是让老人写个遗嘱,把房子留给你妹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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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跟你妹妹没关系,但是如果她老公去世的话你妹妹作为配偶是可以继承应有分额的,如果想把房子全部给你妹妹,那么最好就让你妹夫出具一份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上明确写明该房由你妹妹一人继承即可。如还有疑问,可来电进行详细或是留言,我将及时给你回复。
追问:我的妹夫出具的遗嘱一定要公证吗?可是公证处的人说是怕他们的儿女找麻烦不给公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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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