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结婚快一年了,在结婚前老公买了房子,首付20万是他父母出的,婚后我们两个人还贷款,房子上是老公的名字,房产证还没拿。问题一:老公想把房子赠与我,可最近几年还不想办房产证,我们俩私底下写了一个房屋赠与协议书,没经过公正有没有法律效力啊?是不是只要他后悔了什么时候都可以把房子要回去啊?赠给我的房子离婚时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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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协议中无“协议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的约定,不经公证不会影响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签订赠与协议签订订后即成立,因为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协议成立但并未生效,你老公随时可以撤销赠与。
从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你老公的房子不能认定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属于他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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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手续即可保障房产属于你个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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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子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房子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他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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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房子没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他是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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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聘请律师起草协议 并做协议见证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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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搞一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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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