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17日看到酒店的招聘广告去应聘,当时面试填表告诉我18日早9点上班。|||给我的条件是第一个月酒店只能给新来的员工开百分之八十的工资、第二个月就是百分之百了。|||试用期为7天、7天之内酒店辞退员工或是员工选择不干都没有工资,试用期过想辞职必须在上半月打辞职报告。|||当我工作到一个月零7天的早上刚搞完卫生、准备工作时部门经理告诉我先前的那个王师傅生病了得了心肌梗现在已经好了又来上班了,你就不能干了,等到酒店的新店开了在给你挂电话,就这样的几句话把我给辞了。|||我觉得酒店在欺骗我,各位律师我该怎么办,到哪里去说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