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关门了,有关赔偿按劳动法执行,我在公司9年了,现在可以拿到9个月的工资,赔偿是按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因在这前12个月中我有休产假,其中有一个月才一天的工资也被算成一个月的工资平均了,公司说只要有一块钱都算一个月,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权呢?还有就是每月工资超过3千元的是不是算法又不一样呢,期待各位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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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不合理,建议聘请律师仲裁。
本律师为东莞市妇女维权站维权律师,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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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工资肯定是不能折算成一个月的,公司做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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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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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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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正常上班时间工资算平均工资,休产假也应按平时正常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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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固定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都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经济补偿等。您可来电或Q联系,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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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