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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前几天我的笔记本电脑被公司的同事偷走了,我们都是住在公司宿舍的,现在这个人逃之夭夭了,我该怎样向公司提出赔偿问题呢?公司若不给我赔偿我又该怎么样呢?

经济相关
2004-06-16 22:42:0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我公司是花园小区的,宿舍是公司的房子,人都是公司的人,宿舍也是,难道在那丢了东西,公司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我就不能说他们的管理不够完善吗?因为偷我电脑的那个人是大海捞针的了,虽然我已经报了案,可也是夭无音讯的了!我只想把我的损失降到最少,其实硬件的钱还不如软件的,我的那些资料很重要的。
  • 我吃、住都在公司,若我平时在公司范围内出了什么事故,难道公司都没有责任吗?
  • 那个人的资料我已得到,都已交了派出所,可没什么用呀,我当然也知道我的的责任较大,那个人是找不回来的了。公司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 公司对你们在住的员工只要尽有限的注意义务,但没义务承担由员工自己保管的财产丢失责任啊
  • 那目前来说,我只能是自认倒霉!没办法挽回一点损失啦!
  • 你应该无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因为你的笔记本电脑并未交于公司保存,笔记本电脑系被你同事盗窃去的!待案件侦破犯罪嫌疑人归案后,你可以向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盗窃你电脑的人赔偿!
  • 出事故与财物被盗,是二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出事故也要看出什么样的事故!。。。
  • 你好:既然偷电脑的人四公司的人,公司就应该知道该人的下落。公司在招聘人员时都应该有档案记录。你自己也有保管不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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