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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当初是以打工的名义来为他工作的,他是一个离婚且有两子的离婚男人。我们没有登记结婚却育有一女两岁半,因种种原因不合要分,我该以打工的名义还是以同居名义起诉他给我一个合理的赔偿损失,谢谢

婚姻家庭
2011-09-13 16: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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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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