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2010年9月应聘与蓝田县一民办学校,应聘时让我签订一份合同,合同期三年,并收取合同保证金3000元,并开有收据,学校要求我们把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一并交到学校,工作一年后,我2011年7月考上了公办学校,离职前给学校打电话说明过。多次给学校协商,学校拒绝给档案,请问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我用什么样的途径要取我的档案和押金?民办学校有没有保管扣押档案和证件的权利?请您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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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校方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另外,约定的违约金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你不用支付,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退还3000元保证金;2、返还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明文件;3、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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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以及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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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压证件违法,可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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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i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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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的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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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权扣押你的证件,至于违约金要看合同约定。可先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不行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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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校方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没有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另外,约定违约金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你不用支付违约金,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1、退还3000元押金;2、支付拖欠的两个月工资;3、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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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校方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拖欠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另外,约定的违约金违法了《劳动合同法》,属于无效条款,你不用支付,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退还3000元保证金;2、返还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明文件;3、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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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