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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宜宾分公司的一名驾驶员,2003年进入电信公司时是和**公司签订的合同,2006年公司把我们一起很多人都转入了劳务公司,以劳务输出的方式继续在**公司原岗位工作。只有五人还是和**公司直接签订的用工合同。最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承受着不平等的待遇,留下来的五人工资比我们高,尤其是最近他们的工资除了五险一金基本上最少的都有1500---1600元,我们还是900----1000元左右!少的时候只有800多,单位还强制我们必须买带“安卓”系统的手机,每人只补贴300元!面对如此不公平待遇,我找领导要求涨工资,结果是一句“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走!”我如果自己走了,公司是否不会支付任何补偿?假如公司开除了我,是否会补偿?还有公司要求我旷工三天,他就开除我,如果因为旷工而被开除,是不是自动离职?

劳动纠纷
2011-09-12 22:49: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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