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再婚,他和前妻生有一女,孩子归女方抚养,老公每月付抚养费200元,今年他前妻要求抚养费增至1000元,说是孩子的花销太大,她没固定工作。我们想拒绝,因为我和前夫也生有一女,可前夫是出了车祸的,很可怜,所以离婚时,我根本没要求要我孩的抚养费,我独立抚养,因为我有固定工资。现在,我和现任老公婚后又生有一男孩,生活也不是很富裕,况且,老公没有固定工作,工资也不是很稳定,时多时少,我们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最多时才4000左右,再者,我父母亲都没有工作,日常开销也是我们在负担,基于这种情况,协商不成,法院会怎么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