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4年9月31日离婚,当时女儿不满四岁,前夫无固定工作,离婚协议约定前夫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近两年物价上涨,孩子又上学,支出增加,且前夫已有稳定工作,月收入大约在2000元左右(扣后款),我和前夫商谈增加抚养费无果,欲近期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解决,请问我可以要求增加至多少?可否要求法院调查其收入额?需带什么手续,证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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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带你们的离婚协议,孩子的户口本,你的身份证,写一份民事起诉状,抚养费可以增加到你前夫月收入的20%-30%,经你申请法院可以调查他的收入。满意采纳为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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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增加到你前夫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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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小孩的名义起诉,你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男方的工资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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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你前夫要求其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你需要带上你们当时的离婚协议,孩子的户口本,还有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准备一份起诉状,将这些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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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可以增加到你前夫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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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孩的名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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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增加,应以他工资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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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