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立项,找关系,姐弟合伙,姐出资70%,弟30%,2004年合伙时,弟哄骗姐给他50%,姐同意,双方签订4年协议;协议签订后,弟变脸,多次严重违反协议条款,私自动用钱财,为已牟利,以及种种私活,重大问题上不听从大股东姐的意见和决定,大有独霸合伙企业的趋势,姐意识到这个问题,最为严重的是在合伙协议到期后,弟无端续签合伙协议,至今一共拖延了两年之久。现在弟提出平分企业土地设备等资产。弟无故拒绝签订协议以及种种严重违约行为,姐一方是否可以申请判定原协议失效?
问:姐是否可以起诉弟:
严重违反合伙协议,拒签合伙协议,存心险恶,是否有可能申请法院判定按照企业的原始出资比例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