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48周岁在学校做宿舍管理,没有交过五金,2004年进去的,到2011年7月合同到期,学校不给她续签合同,期间合同是一年一签,我想问的是学校要给我母亲什么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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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要确定一下与你母亲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学校还是其他公司(一般学校都会将这些岗位劳务外派或直接聘请相关物业公司管理)。
当然不管是谁与你母亲签订劳动合同,都应缴纳社保。先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你母亲可以要求4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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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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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获得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或予以赔偿。
因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可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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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其补缴社保并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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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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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