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和妹夫同居10年,一直未办结婚证,但户口已迁到男方家中,生育一子8岁,但男方不务正业,这10年来,不抚养子女,未给生活费、学费,而且,5年前共同经商欠了5万元债务,男方一分不出,至今不还,男方现又偷着交女友,不管孩子,死活不给生活费学费,现在,我妹想解除关系,索要损失费,他两户口在安徽,工作在上海,这样是到上海还是安徽提起诉讼,都需要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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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可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诉至法院解决。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提起诉讼。
2、子女抚养方面,2-10周岁的,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标准一般为其每月固定收入的20-30%之间,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3、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细谈,济南邢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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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没登记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债务。
2、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
4、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一方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5、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济南赵承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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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在上海居住满1年,那么是可以在上海提起诉讼的,但由于没有结婚证,不可以起诉离婚,但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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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户籍地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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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单位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否则就得在安徽诉讼,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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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