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2003年进入公司工作,09年发生工伤,今年8月31日合同到期,9月1日单位找我谈话,以我工伤不适合现有岗位为由,要我换岗降薪本人不同意,僵持不下,后单位说保有原有岗位和薪资,改签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原有到期日向后延一年,经协商我不同意,只愿签正式合同,单位说只有这一条路。请问如果我走,单位是否要先开退工单?其次单位是否要赔偿我经济补偿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好像是二选一)?我去劳动仲裁是否有胜算?如果去劳动仲裁单位赖账说给我正式合同了,是我不愿签,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