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人员,今年6月份经朋友解绍,在一家私营企业(一家小医疗诊所)打工,口头协议说好,第一个月1200元,以后每月2000元,每月10号发工资,但没签正式合同,第一个月1200给了,可第二个月才给了1500元,我8月份干到月底31号,我说家里装修房子休息十来天再来上班,老板说行,最好早点上班,可到了9月10号我去拿工资,老板说上班就给工资,不上班就不给工资,可我怕就是上班他也不一定给,因为之前有员工就没要出工资来。我改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请律师指招。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