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工作了快4个月的时间,老板一直在忽悠,偶尔打点钱,但是没有按以前承诺的给予工资和补助,现在被租用在其它公司,现在不想被老板这样拖着,每次给他打电话都说很快就解决了,结果最后又是给予一部分然后继续拖欠。我想请问下律师先生,像只有口头协议,我还能找什么材料来证明工资和补助的问题?到时候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后,拿什么作为依据?我看见其它律师回复的按行业或则最低生活标准,按对我承诺的工资和补助相差应该很远,我该如何才能找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已经心都冷了。如果申请仲裁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