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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0年3月份租的房子,房东的机顶盒到5月份停了,但至今(2011年9月份)我都缴费,我至今都没有使用过数字电视,如果现在想使用数字电视,请问需要补缴2010年5月份到2011年9月份的费用吗?我现在只了解到武汉市的数字电视不管欠费多久,只要补缴一个月的费用之后就可以正常使用了,中间欠费的月份不用补缴。请问湖北省和武汉市的数字电视在缴费上有什么区别?

互联网纠纷
2011-09-06 22:07: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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