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住老西门一间16.8平方的房子一家4个人,我和我爱人和女儿,另一个是我姐姐的女儿.她是1992年从杭州把户口迁到上海落户在我家为的是在上海读高中.在1995年我住的房子要动迁,按当时的条件
[因我姐姐是迁队知青]子女在上海的可以分户就是在这次动迁中其女儿可以另立一个户口拿一套一室一厅.当时分户要自己拿出3万作分户费,一我征求姐姐的意见她表示没钱放弃.当时我一家分得一套二室一厅在房屋居住征上也写上了我外生女的名子.她在上海大学毕业后在2001年把户口迁回了杭州,现在我想把住房买下来但房屋居住征上有我外生女的名字如要把名字去掉承诺书该怎么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