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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11月份进入公交集团,在2011年8月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失误忘记给乘客2元的车票而被公司发现并处以200元罚款,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向公司提出补偿申请?谢谢!

劳动纠纷
2011-09-06 1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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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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