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一名单位的职工,我们单位是属于国有企业经营性质的公司,我的具体工作是向客户核对账务和收缴货款,但是我们单位并没有和客户签订过供货协议或合同,并且是先供货后收款,而且这种情况已经很多年了,客户也只是凭良心付款,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欠费无法收回的债务问题,将由谁负责债务?并且如何避免这种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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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之间虽然没有供货协议或合同,但是长期交易已经形成了一种交易习惯,你们双方都认可的,在一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一直按照这个交易习惯交易,一旦发生纠纷,则可以有法院解决。避免这种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收集发货、收款凭证。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和细节,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也能影响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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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建议签订完美的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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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