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去世,承租人如何办理变更,同一户口且共同居住的儿子可以成为承租人吗,老人还有其他的子女但是不同一户口上。这个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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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承租跟同一户籍没有关系,其他承租人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协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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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产房过户需要公证或律师见证,其他子女放弃过户权方可。一般需给予补偿,否则其他子女未必同意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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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规定:“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户籍迁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请过户。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只能由一人申请过户,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的,应当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申请过户。”同一户籍并且共同居住不是当然过户的条件,需要协商一致,是否给予补偿也属于协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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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