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原因: xxxx年x月xx日x时xx分许,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某某村口左转时与沿路由南向北行驶某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xx驾驶车辆未按规定让行且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前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前款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xx无证驾驶无牌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头盔、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二十二条前款之规定,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
先由交强险赔偿(医疗费1万、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0.2万),超出交强险部分双方按照3:7的比例承担责任。
-
交强险承担的以外,双方协商比例,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判决双方各自的比例。
-
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核实,对本案有重大影响,欢迎直接电话免费咨询,以便律师准确解答,西安白律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