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公父母的房子以前属于一个区,现在变更又属于另一个区,马上要结婚了,我父母要他家把房产证过户过到我老公名下,可是我公婆说因为两个区交接的工作没做好,房产过户这块,暂时办不了,口头答应说房子给我们,可是还有个小儿子,我父母就不是很放心,认为应该有实际的东西,而不是要口头承诺,我现在就是想问的是,如果能办理,我们就办理房产过户,如果不能办理的话,需要我公婆出示什么单据或者签署什么东西,来证明这房子是我和老公的吗?确实不想因为房子财产影响以后的感情呢。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