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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0.11月工作中伤,2011.8月鉴定为十级(没买社保)平均月工资为5500-6000现在要离职公司要赔偿多少

劳动纠纷
2011-09-04 20:48: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你的工伤是在2011年之后认定的,则可以赔偿12个月的工资
  • 11个月的工资。
  • 1、工伤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等。其中九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是工伤职工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赔偿十二个月的工资。
  • 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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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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