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 03年为了买社保才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至今一直都没签过了 现在单位以解体重组为理由要辞退包括我在内的20多名职工(情况都和我一样 只是工作年限不同) 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了我满10年有10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把02年的社保给我补买了 其他什么都没了 请问单位这样做有法可依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们有哪些权益 能享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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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社保;
3、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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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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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10年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补缴纳社保费,该用人单位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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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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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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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两倍工资。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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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