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事情发生在上海,希望得到各位的指点,谢谢
2004年底我与上家通过中介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付了总房款的60%,当时上家还没有拿到大产证(期房)。约定若违约上家赔偿总房价20%,协商不成,仲裁解决。现在上家拿到了小产证,由于房价大幅上涨,上家提出重新签定合同,否则毁约。并提出违约金20%太高,只肯陪10%。而且上家马上将与新的下家办理过户手续。
1、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让上家强制履行合同。办理过户给我?
2、如果不能办理过户给我,我能否拿到20%违约金。上家不给怎么办?
3、在上家过户给新的下家前,我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如果上家已经过户给下家了,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我该以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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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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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履行是不可能的,但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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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强制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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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