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6.5进入东莞石排一家公司至今2011.8,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故因本人现已提出离职申请,不知是否可要求公司按劳动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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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正常手续离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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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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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有需要可来电话咨询。
追问:听很多人说过了时效,没有双倍的赔偿了,不知道是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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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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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