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外地在上海打工的女士,我与现在办理过结婚酒席的老公闹矛盾,我们有一个女儿。发生吵闹后我到我姐姐家住,由于看不到他的悔过和歉意,我也不打算自己回去住,这几天我要看女儿都不让看,我就在外面的亲戚家居住。过了3天他们一家把我女儿及他们全家回到老家去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他之间没有办理过结婚证,如果我们分开,我不想要以后的纠缠,请问我需要履行哪些法律责任,是置之不理还是要同样回老家签离婚协议。请给我指导,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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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放弃孩子抚养权,也没有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需要分割,可以就此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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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结婚证,是可以双方协议解除同居关系的。对财产、孩子作出协议即可,就可以直接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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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也就无所谓办手续离婚。本案中,主要牵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这个双方倒是应该好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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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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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可协商解决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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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