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与另外一个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生产型公司,对方占55%股份,我占45%股份,并于去年征地建设厂房,今年8月份建成后,双方就下一步的出资问题和具体以谁为主管理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方在整个公司筹建过程中基本没有参与,完全为我方的技术和人员,并且利用我方的关系征用的土地。我不愿再与其合作下去,我想把股份全部转让给对方,但对方不购买我的股份,我想购买对方的股份,对方也不让,但目前双方因达不成一致意见导致工厂停工。请问我该如何以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