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传统节日,下属都给领导干部A送礼金,碍于情面,A每次都暂时收下,准备合适的时候再一并退还。工作中,A均严格按照原则办事。几年后,A调任他方后,委托原单位的好友B将今后无法再有人情来往的人员的礼金退回。B答应后,恰逢自己经济上遇到应急事情,没有告知A,就把这些礼金暂时用于自己的周转,准备过一阵子钱款收回了再帮A去处理退礼金的事。谁料到,几个月后,原单位发生一桩刑事案件。受此案件牵连,A被检察院涉嫌受贿逮捕,听说就是认定A收取礼金受贿。请问律师:A的好友B是否应该向检察院解释说明这件事?B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