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小周,去年6月份与现在的公司签订的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广州公司总部当文员。11年8月份公司要改革,我的岗位会有所调动,我想请问下如果公司把我调离广州,到其他城市任职是不是违法呢?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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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拒绝变更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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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换工作岗位与工作地点,均属合同变更,你不同意的话均属公司违法,你可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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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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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