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于今年6月经法院调解离婚,起诉离婚的原因是前夫到我娘家大闹并抢走孩子(未满3周),并不让我接看孩子,僵持半年后我为能看到孩子起诉离婚,但开庭调解时我放弃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状内容是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未说明要分割什么),放弃的原因就是为了能看到孩子可以放弃一切。但离婚后我仍然不能正常看望孩子,前夫以种种理由不让我看孩子(调解书未注明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只写着探视,前夫只许看不许接,并且在我看望时必须陪同),起诉离婚时我曾向法院递交过调查申请,要求调查前夫的住房公积金和房屋,但开庭时法官未对我提出的调查申请作出司法解释,草率结案,并且调解书最后的落款日期年月日全部写错,我事后也拿着法院的调解书咨询过律师,凡看过调解书的律师一致认为法官判案草率,很明显偏袒男方(被告),现我想翻案,请问还有没有办法,财产和孩子我都要争夺过来!请看到我的提问的律师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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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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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理由充分,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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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调解离婚后,对未分割的财产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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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确实很复杂,建议您带着材料到律师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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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配的财产可以起诉要求份额。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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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带有关文书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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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配的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分割,但也要注意时效,但问题比较复杂,建议您到律师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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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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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