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找法网得到了很多好律师的帮助。先表示由衷感谢 我朋友向我借款100多万元,父母是连带担保人。有借条。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已经收到传票,等待开庭。 他们3人目前已经没有什么财产了,只有使用权的公房一套,日后会动迁。 因他们3人有转移财产的前例了,所以我向法院申请了对这套使用权房屋的财产保全,被法官告知因是公房不能财产保全。 我现在的希望是能够只要禁止他们将房屋的使用权过户或者卖出,日后等拆迁了,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拆迁款,只是现在法院不给财产保全,这样子的话,我就不知道要怎么做了。请各位帮帮我想想办法,应该怎么?? 另外向我借钱的朋友,也就是被告一,因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了,对我的官司有什么影响没有???我起诉的被告是他和他的父母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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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不影响你的民事案件审理
另外公产房子确实没有办法查封,建议等判决书下来后,让法院执行局在动迁时找拆迁办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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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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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应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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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产权未经房管所同意是不能转让的。建议聘请律师收集被告的其他财产线索,提出财产保全。被拘留不影响偿还能力,应该没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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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对你的案件没有影响,财产保全只能等安置钱款到位才可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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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